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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监督员工作概述

  特邀监督员工作是人民政协履行民主监督职能的一种积极有效的形式。特邀监督员由行政执法执纪部门特别邀请,具有较高法律政策水平和相关专业知识,且在社会上享有一定威望的政协委员担任。通过参加区政协或邀请部门组织的调查、检查活动,或以监督员身份单独开展调查、走访,听取社会各方面反映和群众意见,对行政执法执纪部门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情况,以及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能、遵纪守法、勤政廉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经常性的民主监督。它是人民政协履行民主监督职能,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改善法制环境,加强国家机关、行政执法执纪部门与人民群众密切联系的有效途径。
  东丽区政协特邀监督员工作始于1989年,当时有13名政协委员应邀担任工商局、物价局、教育局、公安局、法院等单位的监督员,到2006年,这支特邀监督员队伍已扩大到120人,聘请监督员的部门、单位达34个。这些特邀监督员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强烈的事业心,积极参与执法检查和行业监督,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帮助行政执法执纪部门、国家机关及有关窗口单位改进作风,做好工作,发挥了民主监督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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