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与委员的联系和沟通,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坚持走访委员制度。区政协主席、驻会副主席、秘书长要把走访委员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每年安排一定的时间或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委员所在单位或家中进行座谈和走访。主要任务是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市、区委的重大工作部署,了解委员的工作和生活情况,听取委员意见、建议,积极做好协调关系、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增进团结、鼓舞士气的工作。
二、加强与各委员学习活动组的联系。主席、驻会副主席、秘书长要按照责任分工分别参加委员学习活动组的学习和其他活动,及时了解情况,指导工作。
三、要利用各种方式加强与委员的联系,特别是要密切同党外委员的联系,通过广泛联系,加深感情,增进友谊,交知心朋友,做团结诤友。
四、要结合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适时举行纪念会、茶话会、联谊会,邀请部分政协委员和各界人士参加,畅谈友情,交流思想,沟通情况。
五、对政协委员在工作或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了解情况,积极协调,主动帮助他们排忧解难。
六、要加强与政协委员中民主党派负责人的联系,了解掌握各党派的活动情况,支持和帮助民主党派负责人做好工作。
七、本制度自主席会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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