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区委、区政府为农民办好事、实事的一个重要举措,有效保证了农民最基本的医疗需求,初步缓解了农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避免了患大病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密切了党群关系,得到了广大农民的积极拥护和广泛参与,参合比例逐年提高。但是,正像其它新生事物的发展都要经历萌芽--成长--成熟的过程一样,“新农合”在运行过程中也存在着亟待完善提高的问题。
一是参保报销范围面窄,回报率较低。现行合作医疗报销制度只按比例报销农民住院期间的医疗费,且报销比率偏低,而入院前的检查费用被拒之门外,这部分费用有的已经达到数千元,这对患病农民来说负担太重,与农民报销回报的期望值差距太大。
二是药费报销时间过长。现行的报销制度规定,住院农民医疗费每季度报销一次,这就意味着季初出院的农民要拿到补偿款需要近100天的时间,这对于借钱看病,急于还钱的农民来说时间显然过长。
三是住院农民身份确定工作较难。由于大多数“新农合”医疗证上没有照片,加之镇街乡合作医疗办公室没有必要的交通工具,增加了工作人员去医院确定身份的难度,难免出现冒名顶替现象。
四是合作医疗人员编制和办公费用成为制约合作医疗制度健康发展的一大难题。由于没有办公经费,目前各镇街乡合作医疗办公室人员多为兼职,既使有专职人员,也是低薪临时聘用。这种经费无着落,且低薪临时聘用的现状不改变,“新农合”工作必然出现无钱办事、管理松散的落后局面。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我们建议:
一是在科学测算、力保不亏损的情况下,扩大参合农民的受益面,适当提高报销比例。对住院农民入院前的检查费用纳入报销的范围。
二是改变一季度报销一次的规定,力争做到参合农民出院以后即来即报,缓解患病农民的心理和资金压力。
三是严格按照商业保险的鉴别方法,加强对住院农民身份的确认工作。除硬性要求参合农民在医疗证上贴自己的照片外,还要为各镇街乡合作医疗办公室配备交通工具,以方便他们到医院做好确认工作。
四是积极努力,多方协调,为各镇街乡合作医疗办公室增加编制,配备人员,并从合作医疗资金中提出一定比例的管理费作为办公经费,为保证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健康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