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尽快成立我区房地产业商会和建筑业商会的

建议

崔洪友

  

  在融入滨海的实践中,企业优化外部机制是把握商机的关键环节之一。从我区情况看,首先在房地产、建筑行业中建立起优势互补的商会,不仅对于该行业增强竞争力必要紧迫,而且对于我区其他行业逐步建立起各种形式的合作机制也有示范引领作用。
  一、成立房地产、建筑行业商会时不我待
  第一,成立房地产、建筑行业商会是企业发展的内在需求。我区共有房地产、建筑及相关企业100余家,主要从事建筑工程设计、房地产开发、市政工程、园林绿化、新型建材生产等。有些企业如津东房地产开发集团、北方创业集团、新华投资集团等,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不断发展壮大,具备了一定的规模和实力,在房地产、建筑行业中赢得了较高的信誉。但部分企业由于资金不足、经营项目单一、资质较低等原因,很难承揽到大型的综合性项目,寻求合作,整合资源,提升竞争能力的愿望日益迫切。
  第二,成立房地产、建筑行业商会是应对外部挑战的需要。随着滨海新区规划建设以及宅基地换房、城中村改造、依托大项目有序撤村等中心城区化战略步伐的加快,我区房地产开发和建筑工程大幅度增加,外地有实力企业纷纷进驻滨海新区。这些企业在资金、技术、人才、机制、品牌、信息、营销等方面都占有优势,并且具有市场竞争经验。本区企业与这些优秀企业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明显处于劣势。仅从我区2006年建筑市场来看,通过区建委招投标站招投标的工程约20万平方米,涉及建筑及配套企业64家,其中,外埠企业53家,本区企业11家。本区企业只占 17 %的市场份额。同时,由于受现行税收政策的限制,我区建筑税收流失较多。尽快改善我区企业外部运作机制,实现与滨海新区有效融入,积极应对挑战势在必行。
  二、对策建议
  第一,增强自觉,协调运作。由区政协协助,工商联牵头,发挥我区房地产、建筑及相关知名企业家大多数是政协委员、工商联会员,便于联系、协调的工作优势,进行思想动员,形成共识。适时组织我区房地产、建筑和相关知名企业家,邀请区建委、土地、税务等职能部门负责人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进行论证。在此基础上,推荐房地产、建筑行业中知名度高、实力强、有威望的企业家作为发起者,成立筹备工作小组,明确职责,着手进行组建工作。
  第二,严格规范,科学运作。商会筹备工作小组成立后,要抓紧研究制定商会组建工作方案,明确分工。在组建商会工作中,应学习借鉴福建、浙江等先进地区的经验和做法,建立健全组织机构,研究制订好各项工作制度,形成职责清晰、工作规范、决策科学、运作高效的商会工作机制;会员的权利、义务要通过研究制订商会章程、规章制度等予以保障。同时,也要结合我区房地产、建筑行业企业特点,吸收会员时应坚持少而精和公平、自愿的原则,避免出现新的利益矛盾,真正形成紧密的产业链,互为支撑,和谐共赢。
  第三,营造环境,扶持运作。商会成立初期,在政策允许的前提下,政府应研究制定具体措施,给予适当的扶持: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和桥梁纽带作用,为其发展搭建平台,做好各项服务,营造良好环境;有关职能部门特别是土地、城建等单位要与商会建立经常性的联系沟通工作制度,及时向商会介绍相关政策和开发建设规划,定期通报市场信息,提供业务指导服务。
  第四,创新工作,深化运作。在区建委、工商联等职能部门的大力扶持下,商会要以促进会员企业发展为工作核心,积极主动搭建服务平台,帮助会员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各种困难,维护合法权益,寻找新的商机,拓展新的市场,不断增强影响力和凝聚力;要创新工作思路,建立投融资机制,积极创收,增强实力,积蓄能量;要努力适应市场需要,逐步向资质高、项目全、资金技术雄厚的经济实体方向发展。这样不仅可以在滨海新区开发建设中占得一席之地,成为我区在滨海新区开发建设中的一张名片,而且还可以努力开拓国内外市场,谋求更大发展。

 

                  (作者系区政协常委、百得全自动锅炉有限公司总经理)